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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协议(6篇)

来源:策医健康

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在双方自愿、意向表达清楚明晰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并据此形成有效的法律依据,用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一、 合作事项

  1、甲方为乙方专门加工“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相关系列产品。所加工产品的许可批准文件、产品配方、技术、工艺标准、及法律规定与产品制造的全部相关事项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严格按标准组织原料采购、酿造、泡制、调制、灌装、包装、检验、储运等全部生产事宜。

  2、每次甲方向乙方交货时须提供真实有效并且清楚明晰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防疫化验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同时甲方应尽可能的为乙方提供有利于乙方开拓市场的便利条件,甲、乙双方都应严格为对方保守一切商业机密,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相关系列产品的包装定位、设计、制作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独家负责该产品的市场运营规划、销售、宣传。

  4、如甲方的经销商客户有意经营“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其他相关的系列产品,甲方应通过乙方与客户直接洽谈,不得私自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相关系列产品。

  5、如乙方的经销商客户有意经销由甲方生产的除“健康动力”系列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乙方也需通过甲方直接与客户直接洽谈。

  6、甲、乙双方承诺:不得与已经销对方产品的经销商客户洽谈同类产品销售事宜。否则视为违约,每违约一次应向对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确定标准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截止到违约的当天,该经销商客户累计销售对方产品总金额的3倍。并立即停止违约。

  7、甲乙双方承诺:在包装装潢方面,不得相互模仿,否则模仿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非经济损失,并立即停止违约。

  二、产品价格

  1、全部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时的到岸价如下:(为保证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所有健康动力产品所采用包装物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同档次劲酒包装物的质量标准)

  2、如纸箱、纸标等纸质包装物由乙方制作并且费用由乙方承担时,则需另外从产品价格中扣除纸箱、瓶标的制作成本。以1箱24瓶125ml裸瓶彩箱装为例:纸箱按2.5元/只计算,瓶标1元/箱,共3.5元。即纸箱纸标由乙方制作并送到甲方处,甲方将产品生产完成送到乙方仓库时,乙方只需再向甲方交纳36.5元/箱即可(40元-3.5元)。

  3、主要原材料小麦(以小麦作为高粱的参照物)、玻璃瓶、纸质包装物这三项中的两项同时涨价、落价幅度在30%以内时,乙方不得提出降价要求,甲方也不得提出涨价要求。涨、落行情走势确定的依据为普遍的市场行情,而非某一特定的地区市场涨、落行情。 只有其中的两项同时涨价、落价超过30%并维持在30天以上时,双方才可以提出涨价或落价要求。具体的涨价、落价标准由双方充分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4、否则任意一方单方面强行提出涨价或落价要求都视为提出方单方面违约,另一方有权并有权要求违约方一次性赔偿5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另外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并立即停止违约。

  三、货款结算

  1、乙方向甲方提出生产计划(最低一次不得低于500箱),甲方应在乙方报出生产计划的5天内将产品运送到乙方处。

  2、如甲方不能按时交货,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赔偿违约及全部经济损失:

  ①、如交货延误的时间在5天之内,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1%/天计算,违约金应在10天内结清,并立即停止违约。

  ②、如交货时间延误了10天以上(含10天),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0%/天计算,违约金在10天内结清,并立即停止违约。

  ③、如交货时间延误了15天以上(含15天),应向乙方赔偿一次性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乙方全部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标为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总金额的6倍,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3、乙方验收无误后一次性向甲方结清货款。如乙方不能及时一次性向甲方结清货款,则应按如下标准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及相关经济损失。

  ①、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5天之内,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天计算,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②、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10天以上(含10天),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0%/天计算,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③、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10天15天以上(含15天),应向乙方赔偿一次性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乙方全部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标为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四、产品质量

  1、在产品的保质期内,所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2、在确定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通告了甲方的当天起,甲方应在15天之内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及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相关损失。

  五、产品销售

  1、“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由乙方唯一独家专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

  2、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每违约一次应向乙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的违约金,并按已销售或提供的“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总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金额的3倍赔偿经济损失费,一次性违约金和经济损失费应在10天之内结清。并立即终止违约,停止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

  六、合作期限

  1、双方同意合作期限为20xx年,如本协议到期前一年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未提出终止及变更意向,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延长五年。

  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终止本协议,否则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一方为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一次性赔偿100万元违约金,同时还需要另外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确定标准为: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的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产品价格按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的2倍核定)。

  3、用以衡量并确定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具体行为:

  ①、乙方向甲方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了《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甲方未按《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要求组织并实施生产。

  ②、甲方虽然按乙方提出的《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但交货的时间超过30天(从乙方书面提出《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的当天起,截止到乙方实际收到按乙方当次《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产品的当天)。

  4、用以衡量并确定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具本行为:

  ①、甲方按乙方提出的将《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合格的产品送到甲方仓库时,乙方验收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拒付货款。

  ②、乙方收到全部合格的产品后,乙方付清甲方货款的时间超过30天(从乙方实际收到《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合格产品的当天起,截止到乙方实际结清甲方全部货款的当天)。

  七、 其他事宜

  1、本协议构成了双方之间就本协议所述内容的全部解释,取代所有先前或当前有关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和理解。双方只有通过其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可以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正。

  2、双方重大事项的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的公司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执照的有效期、业务重组、经办人、字号名称、注册号、经营场所、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执照的有效期、业务重组、经办人等等相关事宜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执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事项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在上述事项变更后仍然合法有效。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仲裁,或向郑州市人民申请起诉。

  4、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本协议所涉及的财务清算,并于清算完毕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各项款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协议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________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__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

委托加工协议

  委托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 委托加工项目

  委托加工产品: 加工产品数量: 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 委托加工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 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提供保证,并担负法律责任。

  三、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或乙方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为依据。

  四、 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1、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甲方无特殊包装要求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 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五、 费用结算

  按照甲方实际经营情况和销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以现金结算的方式购买。购买的产品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一次性支付,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原料购进。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__11月7日)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泸州生态源古窖酒厂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纯棉针织成衣加工业务达成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本协议书

  一、委托加工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工厂已有的生产线,为甲方的oe50s产品进行成衣设计、生产、包装。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包含加工全过程中由乙方负担的添配材料成本价格费用明细),交甲方进行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委托加工履行地为乙方工厂生产区内;

  二、代为加工的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对成衣款式、质量等技术细节要求进行加工生产;

  三、加工费用的计算

  1.每件成衣的加工费,按照乙方生产过程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2.按照成衣加工费单价计算,以同等价值数量的成衣抵还甲方投入棉纱价值;

  3.按照成衣加工费单价计算,抵还甲方投入价值后剩余成衣产品抵付乙方加工费用;

  四、加工产品的存储与移交

  加工产品暂存于乙方仓库,由甲乙双方共同在乙方场地办理验货手续,交货地为乙方工厂;

  五、知识产权

  1.应交于甲方的生产产品,其产品商标由甲方负责设计,甲方享有该商标的所有权利;

  2.乙方对在受甲方委托代加工的过程中所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六、委托加工的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年月 日;

  七、纠纷的处理

  1.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佛奥广场石材幕墙工程项目外立面石材,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外立面石材,甲方提供石材大板、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清单。加工范围包括按清单要求加工(含切割、打磨、抛光、开槽、钻孔、倒角、倒边、养护、排版、石材特性所需的六面防护、编号及所需的异型加工等)、包装、运输、装卸及按甲方要求码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二、 加工数量及收费标准:

  本合同石材加工数量按甲方提供的加工尺寸清单计算。

  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加工项目单位单价(元)备注

  线条加工㎡

  切边㎡包含磨边

  直角粘结米

  线条粘结米

  侧面见光米

  开槽见光米

  加厚条米

  阳台拼角个

  线条转头个

  加铁片个

  刷防护㎡油性两遍

  二次排版㎡

  加膨胀栓个包括膨胀螺栓

  开干挂槽个

  六面防水㎡

  1、以上单价为包干价,包括了石材成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工地的运费及其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乙方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要求摆放)、税费等费用。该单价亦不会因汇率波动、人工及物价变动而作调整。

  2、合同总金额为暂定,数量亦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总价款时按约定单价及实际采购数量核算。

  三、 石材加工质量要求及验收办法

  1、石材加工质量精度必须符合《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石材加工质量标准》;加工尺寸要求长、宽边及对角线误差正0mm(或 mm)负1mm(或 mm),厚度不超过正负1mm(或 mm),平整度不超过正负1mm(或 mm)。货到工地后不得有缺棱掉角,无明显色差。

  2、石材加工前须对原料进行挑选、排版,有暗裂、暗线、色线等质量缺馅的石材严禁加工,色调确保整个立面统一;板材、异型石材不允许粘接修补,不允许缺棱掉角、存在裂纹、色斑、色线、凹陷。

  3、石材的排版:石材加工厂应对每一块石材对应石材加工图纸编号,标签不能直接贴在正面上,以防止污染;石材加工时应全面考虑色差因素;

  4、石材加工完成后须再次进行排版,做好标识,出厂时必须标明石材编号和尺寸,石材编号与排版图加工图一致;

  5、石材加工完成,表面清洗、清洁,石材表面要求干净整洁,尤其异型阴角处不能有加工痕迹,晾干后做六面防护,防护质量要求为油性两遍;防护液品牌须由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6、必须分区域、分部位,按编号进行包装;严禁不同区域、不同部位的石材混装,并做好包装箱的标识;

  7、石材成品出厂时,做好石材成品的保护工作,避免刮擦、划痕、碰碎、掉角、崩边、断裂等现象;

  8、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石材质量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及参照《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石材加工质量标准》,检验出厂。

  9、乙方进场前应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负责组织石材安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由甲方与石材安装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共同清点;验收时,若有质量异议(含包装在内),石材安装单位需在收货之日起 5 日历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查证确属乙方原因所致的,对不符合供货条件的产品进行退换或者返工。倘若由于特殊原因,没有对所有石材成品进行验收,只是抽检了部分石材,乙方承诺对此已收货的石材成品事后如发现存在加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退换或返工(退换部分石材有乙方按甲方指定供应商采购并加工)。

  四、 加工工期:

  按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工程进度,按甲方加工计划要求进行。

  五、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货款的20 %作为定金

  2、 乙方按照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生产,进场石材数量必须由甲方指定人员验收签字为准。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次实际合格数量价款的 50 %(RMB)¥: ;(人民币大写 )。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完税。

  3、 待整体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最终加工量办理结算,甲方于 日内付清余款乙方提供相应有效的,否则不予支付。

  4、 货款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的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合格材料的供应数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5、 货款支付方式:(支票、现金、汇款)

  六、 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石材大板。

  2、甲方为乙方提供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清单。

  3、甲方负责制定石材加工计划,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计划。

  4、甲方负责通知供货商将石材大板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5、甲方负责排版图、加工图、尺寸清单下料及成品验收组织工作。

  (二) 乙方职责:

  1、提供甲方所需材料、配件的存放场所,物品应做到相对隔离。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图、排版图及加工清单进行加工,因乙方加工的规格尺寸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发现加工图中尺寸不详或有误,应在加工前与甲方沟通确认。

  3、乙方在石材下料前需对原料进行挑选,切割完成后,需进行二次排版,并按排版图编号,在石材上做好标识。

  4、本工程的石材出材率控制在95%以上,石材的损耗率控制在0.5%,如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 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条款,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起诉。

  八、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另签补充协议。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原件一式 X 份,甲乙双方各执 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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