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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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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离婚后,如果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或者反悔的,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向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受理。但是在受理该案件后,没有发现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将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离婚后想要变更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满足3个条件:

1、双方必须是协议离婚的。

2、离婚后1年,向请求变更(注意:当事人请求的,只是会受理)。

3、在财产分割协议中必须要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才会立案审理。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情形

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二是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三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四是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二、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实践中,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不同情况有以下几个处理:

1、离婚时未分割共同财产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如果离婚时双方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比如双方离婚时都在异地,没对家里的财产进行分割。那么,这种情况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分割,并没有诉讼时效的要求。

2、再次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离婚时已经分割过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另一方还可以继续主张财产权益,并且向提起诉讼的,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之日起两年内起诉。

3、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会约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之后一方又反悔起诉到后,审理时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就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反之,只是当事人纯粹不想继续履行财产协议的,那么将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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